经市政府批准,3月23日晚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3月25日零时启动Ⅲ级响应措施。在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下,经市政府批准,3月25日,我市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由黄色提升至橙色。从3月26日14时起,应急响应措施由Ⅲ级升级为Ⅱ级。经预测,3月29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明显改善。
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请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从3月29日零时起终止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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