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单位简介 工作动态 机构组成 党群工作 科研发展 防病知识 政务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信息平台 >> 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
2018年8月天津市法定传染病疫情情况
2018-09-13 09:29  来源: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疫情概况

  2018年8月1日至8月31日,全市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9种12232例。其中,甲类传染病报告发病1种,为霍乱2例;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13种2727例,报告发病数居前5位的病种依次为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百日咳,占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5%;丙类传染病共报告发病5种9503例,报告发病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9%。

  二、健康提示

  夏秋季是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疾病多由轮状病毒、诺如病毒及肠道腺病毒引起,主要通过消化道传播。临床上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可伴有发热,严重病例可出现脱水。如家中出现腹泻患者,症状较轻者建议居家休息治疗,补充糖盐水。若患者持续高热,腹泻次数10次以上,建议及时就医,避免出现脱水造成严重后果。在此提醒公众要注意饮食安全,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同时,10月份后我市将进入流感流行季,流感病毒的活动强度将会升高,流感发病也会随之增多。流感的临床表现为急起高热(体温≥38℃)、咳嗽、咽痛、头痛、肌肉酸痛等症状,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有效的措施,北方地区每年9—11月为接种的最佳时间,儿童、医务人员、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为优先推荐接种人群。在接种疫苗的同时,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多通风,流感季节减少到人群密集活动场所;要加强身体锻炼,增加疾病抵抗能力;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知识,认识疾病,避免不必要的恐慌。随着学校、托幼机构的陆续开学,提示学校加强晨检,做好公共卫生自查工作,早期发现疑似病例,患病学生应隔离1周后才能返校,避免传染他人。

  近期,我国其他省市相继报道禽畜相关疫情,在此专家提醒公众,人畜共患病是指人和脊椎动物共同罹患的疾病,比如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禽流感、炭疽、猪链球菌病等。公众要从三方面做好预防,一是尽量减少接触畜禽,如果饲养宠物,定期为宠物犬、猫接种兽用狂犬疫苗,文明饲养;二是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加工、保存食物注意生、熟分开,食用时彻底加热煮熟;三是居家环境,要做到开窗通风,远离活畜禽,环境整洁。从事与畜禽类相关工作的人群还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进行接触畜禽类的工作活动过程中,应穿着防护服、佩戴口罩和手套,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结束后及时彻底的洗手和消毒;二是经常清洁和消毒笼舍;三是当发现病死畜禽时,及时通知当地动物检疫部门处理;四是出现相关疾病可疑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之医生自身职业和发病前的接触史。其中,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病,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手段,一旦发病,100%死亡,因此,对于狂犬病的防控就是做好预防处置,如在动物致伤后进行及时、正确的伤口处理和正规、有效的免疫接种,能够最大程度的预防狂犬病发生。广大市民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定期为宠物犬、猫接种兽用狂犬疫苗,文明饲养;二是人与宠物犬都要避免被流浪犬、猫或野生动物咬伤;三是不要接触、收养来历不明的流浪犬、猫等动物;四是家长应教育并照管好儿童,不要因好奇而激惹犬、猫等动物以免被抓伤或咬伤;五是一旦发生被犬、猫等动物咬伤、抓伤或黏膜被舔等情况,要立即到辖区的动物致伤处置门诊就诊,并遵医嘱进行伤口清洗,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注射。

相关信息

帮助信息 | 隐私安全 | 网站地图 | 版权与免责声明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   电话:022-24333453   邮编:300011
津ICP备11005889号-4   津公网安备12010202000385号  网站技术支持:津云(022-23601701)
政务服务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