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总结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科学评价地方病防治工作效果,力争达到我市“十三五”规划终期目标,按照《关于开展“十三五”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8〕16号)和《市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开展“十三五”天津市地方病防治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津卫疾控〔2018〕224号)要求,2018年8-9月,我市重点疾病和免疫规划领导小组多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十三五”地方病防治规划中期考核工作。
考核分为区自评和省级复核两部分,2018年8月31日-9月14日,我市16个区对辖区内地方病防治工作进行了自评工作;9月18-20日,市卫生计生委(含市疾控中心)、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教委组成省级考评组,完成了对宝坻区、静海区、河西区和河东区的碘缺乏病及饮水型氟中毒防治效果评估复核工作。9月28日,市疾控中心组织各区疾控技术人员召开了“十三五”地方病防治规划中期考核数据审核会,以保障数据的准确性。
我市有2个区(河北区、宁河区)达到碘缺乏病消除标准,2个区(东丽区、西青区)达到饮水型氟中毒控制标准,与“十二五”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考核结果基本一致。水源性高碘甲状腺肿已达到防治目标要求,防治效果显著。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通过本次考核也反映出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点,碘缺乏地区未加碘食盐销售量增加和饮水型氟中毒地区改水效果未显现问题依然突出。下一步,有关部门将进一步调整防治思路,结合地方病专项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效果,保障市民健康。
入户检查食盐
检查儿童氟斑牙
检查水站情况
数据审核会
数据审核会2
宝坻区
静海区
河西区
河东区
检查超市盐售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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