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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疾控性艾室开展监所羁押人员HIV筛查现场协调工作
2019-08-07 14:34  来源: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室

  按照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和工作要求,性艾室积极梳理业务工作中的指标,正视我市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HIV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沟通各有关部门,在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的组织下,赴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开展现场工作协调。

  2019年8月1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王森,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室主要负责同志和党员骨干、结核病控制中心专家、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一同赴天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就监所内羁押人员HIV筛查事宜开展协商。

  监所管理总队收押各区看守所送来的在押人员,有3个月内可以刑满释放的短期在押人员,也有3个月以上需要送监狱的嫌疑人和重刑犯。长期以来,监所管理总队尤其市级看守所对入所人员未能达到100%开展艾滋病抗体初筛检测,有少量漏检,存在一定的健康安全隐患,加大了监所内传播风险和监管干警职业暴露风险。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管场所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司法通[2015]49号)文件的要求,公安司法机关要对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检测、结果告知、咨询和健康指导工作。经过卫生与公安部门现场协商,目前在押人员的HIV筛查工作由看守所完成采血,市疾控中心做好试剂、技术和沟通保障工作,协调西青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检测工作,同时双发完成必要的信息交换。今后,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双方也达成了形成长效机制的共识,我中心将协助起草相关长效机制文件政策建议报请上级审批,旨在从根本上解决监管场所艾滋病检测问题和信息交换的长效机制。

  本次协商为监管场所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机制起到了推动作用,也为进一步扩大高危人群HIV抗体检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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