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单位简介 工作动态 机构组成 党群工作 科研发展 防病知识 政务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机构组成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 >> 综合信息
浙江安徽分别确诊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2010-02-13 10:38  来源:

       卫生部2月25日通报,浙江省、安徽省分别确诊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患者一,有某,女,9岁,学生,浙江省安吉县人。2月10日发病,临床有发热、肺炎表现。经调查,患者发病前两次到过外地亲戚家(安徽省广德县),其亲戚家在此期间曾出现病死鸡现象,患者的感染来源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标本进行检测,并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检测,禽流感病毒(A/H5N1)核酸均为阳性。目前,患者病情危重,正在积极救治。
       患者二,王某某,女,26岁,农民,安徽省颍上县人。患者2月11日发病,临床有发热、肺炎表现。经调查,患者发病前有病死禽接触史。农业部门从当地病死鸡病料中分离到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标本进行检测,并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检测,禽流感病毒(A/H5N1)核酸均为阳性。目前,患者病情危重,正在积极救治。
       卫生部专家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确诊病例定义和我国诊断标准,判定两名患者均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两名患者发病后,浙江、安徽两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卫生部门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对患者密切接触者进行严密的医学观察,未发现异常临床表现。
       两名患者的有关情况,卫生部已向世界卫生组织、港澳台地区和部分国家通报。

相关信息

帮助信息 | 隐私安全 | 网站地图 | 版权与免责声明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   电话:022-24333453   邮编:300011
津ICP备11005889号-4   津公网安备12010202000385号  网站技术支持:津云(022-23601701)
政务服务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