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单位简介 工作动态 机构组成 党群工作 科研发展 防病知识 政务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机构组成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 >> 综合信息
卫生部认定西安新生儿死亡事件医院有瞒报
2008-10-15 00:00  来源:


 

  2008年9月,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发生严重医院感染事件,导致8名新生儿发生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相继死亡。卫生部13日就这一事件的主要问题和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卫生部专家组调查认为,这一事件为医院感染所致,是一起严重医院感染事件。

  调查中发现,这家医院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医院管理工作松懈,医疗安全意识不强。通报指出,西安交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对《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有关医院管理的规定执行不力,医院管理工作松懈,在医疗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纰漏;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部分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二是忽视医院感染管理,未尽感染防控职责。西安交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未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尚未建立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三是缺失医院感染监测,瞒报医院感染事件。西安交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没有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不能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医院新生儿科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感染和死亡病例,医院未予报告,存在瞒报重大医院感染事件的事实。四是感染防控工作薄弱,诸多环节存在隐患。

  通报说,据对部分医务人员的手、病房物体表面、新生儿使用的奶瓶和奶嘴、新生儿暖箱注水口等进行检测,发现细菌超标严重,有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克雷伯杆菌的明显污染。

  事件发生后,西安交通大学根据调查结果对医院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撤销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的职务,免去医院新生儿科主任、护士长的职务,免去医院医务部、护理部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务。陕西省卫生厅已将该事件通报全省。(记者周婷玉)

相关信息

帮助信息 | 隐私安全 | 网站地图 | 版权与免责声明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   电话:022-24333453   邮编:300011
津ICP备11005889号-4   津公网安备12010202000385号  网站技术支持:津云(022-23601701)
政务服务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