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卫生健委有关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颁布一周年之际,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于2022年4月14日组织病原生物研究室、性病艾滋病实验室、结核参比实验室、毒理科以及保卫处部分员工开展了《生物安全法》宣贯培训暨生物安全工作座谈会以进一步提高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此次培训由中心副主任苏旭授课,苏主任结合经典案例剖析,分别从生物安全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安全、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防范生物恐怖与生物武器威胁等方面对《生物安全法》进行详细解读,培训全程以划重点、抓核心的方式强调要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全员生物安全意识,提高实验室能力和水平。
会上科技处还就近两年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就继续做好生物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认识到做好生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时刻紧绷安全之弦,把生物安全工作从思想源头上真正重视起来。二是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自觉履行安全责任要求,切实筑牢实验室生物安全根基。
培训结束后,与会人员就实验室管理、样本转运等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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