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为进一步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新条例规定,确保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2025年1月15日下午,市疾控中心预防医学研究所联合微生物检验检测所举办新修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会,及时对条例进行宣贯和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微生物检验检测所所长李晓燕对新修订条例进行讲解。来自市、区疾控中心包括病原微生物、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病媒生物等各生物安全实验室专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共计约130人通过线下及线上平台参加了此次培训。
李晓燕主任全面深入地对新修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七大章节进行了逐条讲解和宣贯,并针对新旧条款之间的差异进行了细致的对比分析,对涉及的重点条目进行了强调和要求。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大家对新修订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理解,今后将严格遵守新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