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理解中心第12版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换版后的变化和要求,提升检验检测人员专业理论和业务技能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3月4日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召开了第12版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集中宣贯培训会。中心相关部门共117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业务与质量控制所作为新版体系文件主要起草部门作宣贯报告,中心副主任/质量负责人出席并讲话。
宣贯会上,业务与质量控制所结合政策和机构变化、体系管理规定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换版背景、新版体系文件框架、实验检测工作流程及环节控制要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会后,中心相关部门共138名人员参加了体系宣贯学习效果测评。
中心自2001年9月18日建立并运行第1版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至今,在历次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和心得,不断践行“事事有人管、干工作要有程序,有程序要执行,执行过的工作有记录”的质量管理原则,无论在技术运作与职能管理,还是在质量控制活动和后勤保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此次发布实施的第12版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中心各项技术服务工作质量保证与日常考核的纲领性和法规性文件,是指导和实施疾病预防与控制和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内部管理规范运行的准则,并对外阐明了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证实本中心在疾病预防与控制和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技术服务工作过程中各方面所具有的稳定地提供满足政府、社会与公众等服务对象、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依法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将继续恪守“诚信、公正、准确、及时、科学、规范”的质量方针,严格遵守第12版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工作程序和服务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践行公正性、诚信性、保密性的承诺声明,持续向政府、社会与公众提供优质的检验检测服务,履行社会责任,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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