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单位简介 工作动态 机构组成 党群工作 科研发展 防病知识 政务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工作动态 >> 健康提示
【知识】蚊虫驱避剂的使用详解
2025-09-22 08:56  来源:消毒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所

  秋天来了,蚊虫也迎来“最后的疯狂”,既影响人们的工作与生活,也增加了蚊媒传染病发生的风险。为了减少或避免蚊虫叮咬,人们外出前可选择使用蚊虫驱避剂。蚊虫驱避剂本身是没有杀虫活性的,也就是说它不能杀灭蚊虫;其是通过施用于皮肤和衣物表面,达到干扰蚊虫的识别、发现、定位或驱使蚊虫主动远离其叮咬目标的一类卫生杀虫剂。   

   

  目前市面上产品种类繁多,国内外均有多个产品在售。作为卫生杀虫剂中的一类,正规产品应标有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农药标准号,在上市前经过毒性安全性检测和驱蚊效果检测,证明其是安全、有效的。正规的卫生杀虫剂类驱蚊产品有效保护时间至少在4小时;但需注意,由于出汗、涂抹不均匀、活动幅度等原因,实际保护时间往往会短于标示时间。

  国内目前登记的驱蚊产品有效成份包括避蚊胺、驱蚊酯、羟哌酯等。剂型多样,有驱蚊液、驱蚊花露水、驱蚊乳、驱蚊粒、驱蚊片、驱蚊膏、驱蚊巾、驱蚊霜、驱蚊气雾剂等。

  如何选择并安全使用蚊虫驱避剂呢?我们给出如下建议:

  1、根据使用人的情况、去往场所时间的长短和蚊虫叮咬风险的大小选择蚊虫驱避剂的有效成分及浓度;未满6月龄的婴儿不建议使用避蚊胺产品。

  2、使用前应认真阅读产品说明,并遵照执行。确实有需要时再重复使用,并应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里的相关内容。

  3、初次使用时,可先涂抹少量在皮肤上,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如有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用温和的肥皂及清水洗净皮肤,必要时及时就医。

  4、涂抹时通常需避开眼睛和嘴周围,如产品说明有相关内容的遵照说明书涂抹。如同时使用防晒霜(乳),应先涂抹防晒霜(乳),再涂抹蚊虫驱避剂。

  5、有喷头设计的产品不建议直接喷射于面部,可先喷在手上,然后用手均匀涂抹于面部皮肤。切勿涂抹于有伤口、破损、晒伤或敏感皮肤上。

  6、使用蚊虫驱避剂特别是喷射式包装设计的产品,应远离食物、明火、点燃的香烟等,并避免在密闭环境中喷涂。

  7、回到室内或没有蚊虫叮咬风险的场所后,应及时清洗涂抹过蚊虫驱避剂的皮肤及衣物。

  8、切勿将其置于儿童可接触到的地方,防止误食造成伤害;不要让儿童自行涂抹;不要在婴幼儿的手部使用,以免其吮吸手指时进入体内。

  9、目前对于植物源驱避剂的有效性、毒性及其健康风险的研究还较少,婴幼儿不建议使用。例如在加拿大,香茅油和薰衣草油涂抹剂常用于防蚊,但因对其安全的证据不足,不建议用于2岁以下儿童。

  *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非商业用途,仅作为科普传播素材。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作者:消毒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所 张静

  审核:吴彤宇

相关信息

帮助信息 | 隐私安全 | 网站地图 | 版权与免责声明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   电话:022-24333453   邮编:300011
津ICP备11005889号-4   津公网安备12010202000385号  网站技术支持:津云(022-23601701)
政务服务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