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针对下列检测项目: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新发布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标准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25、《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标准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 192.2-2025标准做出如下承诺:
1.本机构已按要求完成该新发布标准相关检测方法验证工作;
2.本机构的检测条件及能力继续符合该新发布标准的要求;
3.本机构保证按该新发布的标准进行检测,客观、真实出具检测数据;
4.本机构愿意承担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不实所引发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