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疾控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正式复函,确认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符合省级疟疾诊断参比实验室准入条件。这一结果来之不易。自参比实验室申报建设启动以来,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微生物检验检测所人员不懈努力,加班加点梳理申报材料、完善质量体系文件、反复演练检测技能,为迎接现场评审付出了大量辛苦。此次通过评审,标志着我市疟疾诊断能力达到国家要求,也为防范疟疾输入再传播增添了技术支撑。
按照《疟疾诊断参比实验室建设方案》《省级疟疾诊断参比实验室准入评审方案》要求,2026年8月12日,寄生虫病所以中疾控寄疾便函〔2026〕298号文发出评审通知,定于9月下旬组织专家赴津现场评审。
9月23日,评审会在天津市疾控中心举行。评审组由中国疾控中心寄生虫病所夏志贵、燕贺和安徽省、山西省疾控中心李卫东、杨红霞组成,夏志贵任组长。会上,夏志贵介绍评审组成员并提出评审要求,中心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苏旭介绍参会人员,微生物检验检测所所长李晓燕汇报中心质量体系及参比实验室建设情况。会后,专家组实地考察实验室,通过材料审查、人员座谈、设备核查、技能考核及滤纸血和血片盲样检测等方式,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实验条件、检测能力和质量保证等方面综合评定。
经闭门讨论,专家组认为该实验室达到准入条件,确认其准入资格。10月11日,寄生虫病所以中疾控寄疾便函〔2026〕392号文确认评审结果,并就规范样本检测程序、加强参比实验室建设运行和辖区实验室网络建设提出建议。微生物检验检测所表示,将落实专家组意见,规范实验室运行管理,发挥参比和复核确认职能,带动辖区疟疾检测能力提升。
省级疟疾诊断参比实验室评审会现场
天津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苏旭在评审会上
评审组组长、中国疾控中心寄生虫病所夏志贵主持评审会
天津市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检测所所长李晓燕汇报参比实验室建设情况
审核: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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