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中期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修订稿)
一、自评工作
依据《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打分,定量评估2001年1-2003年6月当地“行动”工作的进展,系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下阶段“行动”规划的贯彻落实提出建议等。本着简便高效的原则,自评工作分两部分开展。第一部分为面上工作评估,除省本级以外,再抽取一个地级市进行评估。第二部分要按当地经济状况的好、中、差分别抽取1个县进行评估。
自评总结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面上工作情况;3个抽查县的“行动”工作情况;问题与建议;省、地(市)及3个县的自评评分表、文件及照片资料等。自评总结报告由当地“行动”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2003年9月30日前报全国“行动”办公室。
二、全国“行动”示范社区申报
全国“行动”示范社区以县为单位采取申报制。各省“行动”办结合中期评估,对申报全国“行动”示范社区的县进行推荐,每省(市)按1个名额进行推荐申报,申报材料与自评报告同时提交。
三、全国“行动”专家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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