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单位简介 工作动态 机构组成 党群工作 科研发展 防病知识 政务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专题报告 >> 甲型流感专题 >> 我市防控动态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防治甲型H1N1流感工作答记者问
2009-12-21 00:00  来源:


 

     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17日电: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市民关心的一些具体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天津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

  记者:我市甲型H1N1流感监测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市卫生局完善并印发了《天津市流行性感冒监测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市流感监测工作,提高监测质量。我市新增设的4所国家级流感监测点医院和6所国家级流感网络实验室已全部启用。我市国家级和区县级流感监测点医院已达20所,国家级流感网络实验室达7所。同时,市卫生局印发通知,逐步由6所新增加的国家级流感网络实验室分片承担本辖区和全市的暴发疫情检测工作。通过监测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严密监控甲型H1N1流感的临床、流行病学和病毒学特征变化,为及时掌握疫情变化、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制定有效防控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记者:接种甲流疫苗是否安全有效?

  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接种疫苗是预防甲型流感流行的有效手段之一。接种甲型流感疫苗后,可刺激机体产生针对甲型流感病毒的抗体,对该病毒所致流感可起到免疫预防作用。科学研究证明,疫苗接种能够提升受种人群免疫力,从整体上保护容易被感染的人群。国内外研究表明,甲型流感疫苗保护率可达到85%以上。因此,其接种将极大增强容易被感染人群的整体免疫力,已接种甲型流感疫苗的人群中不会出现大规模甲型流感暴发的现象。疫苗接种是目前最有效的预防手段。

  临床试验结果和接种工作实践证明,我国国产甲型流感疫苗是安全有效的。10家国内疫苗生产企业在7个省份实施了全球最大规模的疫苗临床试验,1万3千余人接受了临床试验。试验结果表明:接种一次甲型流感疫苗即可产生有效的保护作用,保护率超过85%;特别重要的是,疫苗安全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超过以往的季节性流感疫苗。国际上其他一些国家的临床试验结果也支持我国的临床试验结论。卫生部的数据显示,在已接种的人群中,出现接种反应的较少,而且多数比较轻,如局部疼痛、红肿,轻度发热和头疼等。据卫生部统计,甲型流感疫苗严重接种反应发生率极低,不高于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任何疫苗都有可能出现一些反应,在临床试验观察到的甲型流感疫苗的接种反应发生率和季节性流感疫苗是基本一致的。

  轻微的局部接种反应如注射部位疼痛、红肿、硬结等,或全身反应如发烧、寒战、疲劳、头痛等,通常在1至2天内消失,无需治疗。如果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反应,比如发高烧等,要及时到医院就医。

  虽然出现严重反应的机会很小,但是为了保证甲型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我市每个接种点都备有急救药品,并安排了急救医生应对突发情况。

  记者:哪些人不适合接种甲流疫苗?

  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7种人不适合接种甲型流感疫苗。

  (1)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

  (3)重症肌无力(格林巴利综合征);

  (4)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5)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

  (6)年龄小于3岁者;

  (7)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

  接种疫苗前一定要仔细阅读知情同意书,并主动、如实向医生提供本人的健康状况,方便医生判定。

  记者:中医药在治疗甲流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成立了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专家组,研究制定了《天津市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专家们在梳理文献、总结名老中医防治流感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甲型H1N1流感的特点,根据中医“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原则,制定了《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天津地区)和《甲型H1N1流感中医辨证治疗方案》(天津地区),特别增加了儿童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对于孕妇也提出了中药预防处方。

  我们统一部署,要求各中医医院开设“中医药防治甲流门诊”,为就诊患者提供中西医诊治甲型H1N1流感服务。为保证正常诊疗秩序,延长了门诊时间,储备了中药饮片和中成药。随着流感样病例和甲型H1N1流感病例不断增多,特别是重症、危重症病例的增加,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中西医结合防治甲型H1N1流感座谈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成立了天津市重症救治甲型H1N1流感中医专家组,对重症病例实行中医药个体化治疗,要求在采取西医救治的同时,积极早期采用中医药治疗。

  记者:现在天津也出现了重症和死亡病例,大家担心甲流是否可防、可控、可治?

  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医学上一直认为“感冒是百病之源”,此前每年的季节性流感,也会导致一些患者出现重症或死亡。只要措施得当,甲流是可防、可控、可治的,市民不必恐慌。甲型H1N1流感袭来时,全人群对其都没有免疫力,因此感染几率高、重症患者多属于正常现象,而且并不排除今后再次出现重症死亡病例的可能。但从全球病例统计来看,绝大多数甲流患者都是轻症,即使是得了重症,只要治疗及时也是可以治愈的。我市确诊的首例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59岁,不仅年龄比较大,而且患有冠心病、脑梗塞,还安装有心脏起搏器。到医院以后,专家组诊断发现患者合并有肺炎,还有呼吸衰竭,立即做了气管插管治疗。按照患者当时的病情,大家都以为救过来的可能性已经很低了,可经过专家的精心治疗,患者体温十天以后恢复正常,最后康复出院。

  只要市民保持勤洗手、常开窗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可以有效抑制病毒的传播。

  在此提醒市民,出现发热症状千万不要紧张,别盲目往大医院挤,而应先静心观察症状,轻症患者可先就近到社区医院就诊,重症患者到大医院就诊,就诊时请佩戴口罩。咳嗽或打喷嚏时,用一次性纸巾遮住嘴和鼻子,用后的纸巾应处理妥当。秋冬季还请市民多喝水、勤锻炼、勤洗手,保证良好的睡眠,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记者:对重症救治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卫生部明确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按照“四个集中”原则进行,即“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

  我市在卫生部“四个集中”原则基础上,提出实施分片救治方案,即将全市分为7个责任区域,每个区域包括2至3个行政区划,每个责任区域内指定1至2家综合医院或呼吸专科医院作为责任医院,并确定2至3名市级专家组成员作为责任区域的会诊专家。责任区域内某医疗机构接诊怀疑甲流重症患者时,由责任区域的会诊专家进行会诊,指导救治。

  记者:医疗救治流程是怎样的?

  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某医疗机构接诊怀疑甲流重症患者时,立即给予奥司他韦(进口的商品名为达菲)、扎那米韦(商品名为乐感清)等抗流感病毒药物,同时请本责任区域内的会诊专家进行会诊。会诊专家根据病情,如认为需要进行咽拭子检测,则由医疗机构联系疾控部门进行咽拭子检测。如认为患者无基础疾病,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治疗。如患者有较重基础疾病,将患者转运至责任医院进行治疗。我市收治重症病例的定点医院为市海河医院(收治成人患者)、市儿童医院(收治儿童患者)。

  记者:及时就诊是否能降低重症率的发生?

  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是的。为了及时引导患者就医,根据我市疫情发展情况,调整了原有26家发热门诊接诊发热患者的格局,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内科、全科或儿科诊室都设立流感专门诊室,用于接诊流感患者。因此,市民如有流感或发热症状,应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就诊。

  记者:哪些人群更容易转变为重症甲流?重症患者是否需要及时服用达菲?

  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第三版)》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将患有流感的8种人列为高危人群,并作为符合尽早给予抗甲流病毒药物治疗的对象:

  (1)高热,体温>38°;

  (2)妊娠期妇女;

  (3)肥胖者,特别是青壮年;

  (4)伴有憋气、痰中带血等呼吸道症状者;

  (5)胸片有肺部表现炎症者;

  (6)严重腹泻、呕吐者;

  (7)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

  (8)临床医生认为需要尽早用药的其他情况。

  因此,有上述8种情况的高危人群要特别注意,出现流感样症状时,应该立即就诊,早期干预,避免转变为重症。

  记者:对孕妇这一甲型流感的易感人群,你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开展了针对防治孕妇甲型流感的技术培训,全市18个区县卫生局的妇幼科长、二级以上医院助产医院的医务科长、妇科主任及技术骨干参加了培训。同时,利用孕产妇管理系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印发了10万份“致全市孕产妇流感用药就诊的告知书”和“基层医疗机构接诊流感样孕妇工作指南”,在各媒体刊发了“孕妇如何预防甲型H1N1流感”科普文章。有关专家在天津电台新闻台走进直播间节目,向市民介绍了孕妇预防甲流的知识。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对有流感症状的孕产妇早用药、及时转诊,做好孕产妇的登记、追访工作。对于孕妇也提出了中药预防处方。

  记者:一旦孕妇被疑似或确诊甲型H1N1流感时应当怎样防治?

  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疑似或确诊的孕产妇应该立即接受抗病毒治疗,不能延误或抱侥幸心理。钟南山院士近日在广州走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时说:国内甲流死亡的200人中,13.7%是孕妇。怀孕不应该被看作是使用奥司他韦和扎那米韦的禁忌人群,在怀孕的任何时期都可以应用抗病毒药物。奥司他韦是治疗患有甲型H1N1流感孕妇的首选药物。截至目前,没有奥司他韦或扎那米韦对孕妇和未出生婴儿产生危害的报道。

  记者:抗流感病毒等相关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怎样?

  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磷酸奥司他韦是一种处方药,目前市卫生局已经按照卫生部、市政府的要求对磷酸奥司他韦进行了储备,全市各大医院急诊、门诊、住院部、药房和库房等都储备了一定数量药品,各区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农村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也都有配备,便于及时使用。市民一旦出现疑似甲流症状,可就近到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按处方购买,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任勇)

 

相关信息

帮助信息 | 隐私安全 | 网站地图 | 版权与免责声明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   电话:022-24333453   邮编:300011
津ICP备11005889号-4   津公网安备12010202000385号  网站技术支持:津云(022-23601701)
政务服务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