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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疾控中心应对“深圳康泰乙肝疫苗事件”
2013-12-27 00:00  来源:

一、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的作用:

        乙型病毒性肝炎是血液传播性疾病,主要经血、母婴传播及性传播,婴儿感染乙型肝炎病毒将有90%成为慢性乙肝病人或乙肝病毒携带者。接种乙肝疫苗是防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最为有效的措施,而新生儿及时有效接种乙肝疫苗可以阻断母婴传播,阻断率达90%以上。

二、天津市通过接种乙肝疫苗预防乙肝取得的成效:

1、天津市自2002年10月1日起,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免疫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实施接种;具体程序为: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接种首剂乙肝疫苗,之后第1月龄和第6月龄再分别接种第二剂和第三剂,形成了0、1、6的免疫规划程序。每年本市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量近13万人,按照3针来计算,就是每年近40万剂的接种量,形成很好的免疫屏障保护儿童免受乙肝病毒的感染。

2、为进一步加强乙肝防控工作,2005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针对2-13岁儿童的乙肝疫苗补种,接种近50万剂乙肝疫苗。

3、2009年,国家下达了医改重大专项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市又对15岁以下儿童进行了乙肝疫苗的查漏补种, 对近15万儿童进行了接种。

        通过乙肝疫苗预防接种策略的有效实施,目前天津市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是0.44%,全人群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为2.63%,乙肝发病已连续6年逐年下降,在全国处于发病最低水平,较10年前乙肝发病下降了51%。

三、关于免疫规划疫苗的管理:

         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疫苗可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第一类疫苗与第二类疫苗是相对的,不是绝对不变的。由于国家的经济承受能力、疫苗的供应等多种原因,第二类疫苗暂时实行自费接种,随着条件的成熟,许多第二类疫苗也将纳入国家免疫规划。 第二类疫苗对第一类疫苗是重要补充,并不是第二类疫苗就不需要接种,实际上有些第二类疫苗针对的传染病对人们威胁很大,当被这些传染病感染后不仅对个人的健康造成很大危害,也增加了经济负担。公众可以根据经济状况、个体的身体素质,对儿童、老人和自己选择接种第二类疫苗。

        我市针对新生儿由政府出资免费接种的乙肝疫苗,是第一类疫苗,是经过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的。自2011年以来,我市一直采购使用的是北京天坛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酿酒酵母重组乙肝疫苗。疫苗的配送是由专业的物流公司按照冷链管理要求向各接种单位进行分发。各接种单位所有的接种医生都要接受严格的岗前培训,接种门诊都经过辖区卫生局组织的严格审查,符合我市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标准要求。

四、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情况:

        我市自2008年开始,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建立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覆盖全市所有预防接种门诊,每日进行网络直报。近五年来,没有因接种乙肝疫苗导致的严重异常反应报告。

五、接种乙肝疫苗“疑似造成婴儿死亡”事件发生后,我市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是,按照国家药监总局和卫生计生委的统一要求,对我市使用的乙肝疫苗进行彻底清查,发现只有少量的深圳康泰公司生产的乙肝疫苗作为第二类疫苗使用,并立即停止了使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类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重点关注乙肝疫苗接种情况,一旦发现严重异常反应立即报告并迅速处置。

         三是,密切关注国家针对本次“接种乙肝疫苗疑似造成婴儿死亡事件”的有关进展,按照国家出台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

         四是,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加大预防接种知识的普及。

         目前,全市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工作仍正常有序地进行,各级疾控部门继续做好疫苗接种服务与管理工作,保证每一名接种儿童的安全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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