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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食品添加剂)开放课题指南
2025-08-12 11:00  来源:卫生检验检测所

  为贯彻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开放的运行机制,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吸引优秀人才开展合作研究,充分调动共建单位积极性,强化联合技术公关能力,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现发布本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助方向

  本实验室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合成生物学次级代谢产物的风险评估。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课题组至少需要一名本特色实验室固定成员作为课题主要研究人员。

  2.课题申请内容需与特色实验室发布的开放课题资助方向一致。

  3.申请人需在本实验室相关领域已积累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已承担在研开放课题、未按期或未按原计划完成项目的负责人当年度不能提交新申请。

  4.开放课题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设立,共建单位、合作单位优先资助。

  三、评审程序

  1.申请人确定研究方向及项目名称等内容后,自行下载《开放课题申报书》,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同意加盖公章,请于2025年8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书以word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请申请人全部签字确认代交到特色实验室秘书处(一式四份),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的项目由秘书处组织进行审查(形式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专家评审),并由学术评议委员会审议批准,必要时需申请人就申请项目内容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结果经特色实验室主任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与特色实验室依托单位签订《开放课题任务合同书》。评审结果将于2025年9月15日之前反馈给申请人。

  四、资助额度与实施周期

  资助额度为4.9万元,资助数量为1项,鼓励课题承担单位按照至少1:1进行经费配套。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五、项目及资金管理

  1.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级别资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开放课题。

  2.已获得往年开放课题资助人员在课题未完成时不得进行新的课题申报。

  3.课题经费使用需按本中心和课题承担单位相关财务制度执行。经费只能用于课题直接经费,不允许列支间接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结题后的剩余资金将原渠道收回。

  4.开放课题执行期满,课题负责人需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验收。评审意见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对于评审意见为不合格的课题,将取消课题负责人今后申请开放课题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5.在结题评审后l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将课题所涉及的原始图片、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生物信息等原始数据资料刻录光盘,报实验室留档。

  六、课题成果发表形式

  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应标明实验室开放课题支持项目,成果归双方共有,包括但不限于论文、标准、专利、报奖等均应并列署名,依据协商确认排序。

  具体标注内容如下:

  中文:国家卫健委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特色实验室。

  英文:NHC Specialty Laboratory of Food Safety Risk Assessment and Standard Development。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敏

  电话:022-24333605

  邮箱:xiaomi851019@163.com

  附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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